再敘PCB抄板的“前世今生”
更新時間:2016-01-04 09:55:13點擊次數:3104次
PCB電路板的發明者是奧地利人保羅·愛斯勒(Paul Eisler),他于1936年首次應用在錄音機中。到20世紀中期,PCB電路板才開始被廣泛采用。那么PCB抄板又是在什么時候什么樣的情況下出現的呢?現在的發展情況又如何?下面我們一起回顧一下PCB抄板的發展歷程。
PCB抄板的“前世”——產生的背景
上世紀八十年代,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大力發展科技,各種高端科技電子產品應運而生。這類電子產品被廣泛使用。產品的開發者擁有其全套的技術方案,對此類產品的技術方案實行壟斷。有些開發產品的企業甚至惡意抬高其產品的價格,已獲得更大的利潤。在這種壟斷的環境下,一些企業嘗試打破這種壟斷,從中獲得利潤,嘗試著去仿制這類產品,對這些高科技產品做反向的研究和分析,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PCB抄板,PCB抄板行業也應運而生。
PCB抄板引發的爭議——合法與否
PCB抄板屬于反向工程的范疇,自誕生以來,就一直備受爭議。反向工程的方法在集成電路工業的發展中起著巨大的作用,世界各國廠商無不采用這種方法來了解別人產品的發展,如果嚴格禁止這種行為,便會對集成電路技術的進步造成影響,所以各國在立法時都在一定條件下將此視為一種侵權的例外。為了教學、分析和評價布圖設計中的概念、技術或者布圖設計中采用的電路、邏輯結構、元件配置而復制布圖設計以及在此基礎上將分析評價結果應用于具有原創性的布圖設計之中,并據此制造集成電路,均不視為侵權。但單純地以經營銷售為目的而復制他人受保護的布圖設計而生產集成電路,應視為侵權行為。
2007年1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通過自行開發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獲得的商業秘密,不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條款規定的侵犯商業秘密行為。該司法解釋同時規定,反向工程是指通過技術手段對從公開渠道取得的產品進行拆卸、測繪、分析等而獲得該產品的有關技術信息。當事人以不正當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業秘密之后,又以反向工程為由主張獲取行為合法的,不予支持。該司法解釋于2007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PCB抄板的“今生”——發展現狀及方向
歷經將近30年的發展,目前,PCB抄板已經成為一個服務于全球電子產業發展和國內核心技術研究的全球性行業,國內外各類抄板公司也已經遍地開花。近年來,這個行業的發展以及其在科技領域引發的種種轟動,使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它,也使更多的企業通過他們的服務而走進了在科技上敢與國際大企業抗衡的時代。特別是在中國江浙和廣東一帶,PCB抄板較為盛行,而且還出現了一批專門從事反向技術研究的權威實驗室如龍人集團、龍芯世紀、堯順科技等專業抄板公司。 目前許多正規的抄板公司都有明確規定,凡在公司進行反向工程的客戶,必須有合法的設計版權來源聲明,以保護原創設計版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并要求客戶承諾反向成果主要用于教學、分析、技術研究等合法用途。同時,未來PCB抄板主要致力于在原有產品設計思路上進行二次開發,通過電路原理分析與資料提取,在產品設計中加入新的設計理念與功能模塊,快速在原有產品基礎上實現創新升級與更新換代,助力電子行業整體競爭力的提升。